工伤赔偿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工伤报告
用人单位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工伤认定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若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且未投工伤保险,可跳过此程序。但需注意,若单位未提起工伤认定,工伤者需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鉴定
在工伤认定基础上,职工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评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工伤发生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协商赔偿
依据工伤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数额。若单位已投工伤保险,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发放待遇;若未投保,则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劳动仲裁与诉讼
协商不成时,可提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执行与申诉
仲裁或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的,可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可申请再审。
建议:
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尽快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也应积极了解并遵循相关程序,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在整个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和文件,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