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通常指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规章中明确规定的关键程序或主要程序,从而可能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或影响公正审判。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先裁决后取证:
即在作出裁决后再收集证据,这违反了正当程序的基本原则。
未告知相对人相关权利:
在行政或司法程序中,未告知当事人其享有的法定权利,如听证权、辩护权等。
应当回避却没有回避:
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超时限询问查证,刑讯逼供: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超过法定时限进行询问查证,或使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
非法搜查:
未经合法授权或程序进行搜查,侵犯了当事人的财产权。
钓鱼取证:
采用不正当手段如钓鱼取证,获取证据。
只有一名执法人员调查取得的证据:
违反了调查取证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执法人员未取得相应执法资格:
执法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其调查取证行为无效。
采取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使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
采取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
在调查或审判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手段,违反了法定程序。
在司法实践中,是否构成“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若发现存在上述情形之一或多个,可能会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或采取其他相应的法律措施。
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当事人或律师应充分关注程序性事项,确保合法合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