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的程序如下:
未成年人改名的流程
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如父母离异则只需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填写改名申请并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写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如果超过16周岁,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并进行公证。
最后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确认。
成年人改名的流程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填写改名申请并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写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如果超过16周岁,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并进行公证。
最后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确认。
所需材料
改名申请书。
户口本和身份证。
监护人同意证明(未成年人)。
无犯罪记录证明(14周岁以上)。
相关单位或学校的证明(如适用)。
改名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审批时限
派出所审批时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分局县局审批时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费用
改名手续不收费。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果涉及未成年人,确保监护人的同意并准备好相关证明。
成年人改名需本人亲自办理,并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符合公安机关的要求。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户籍部门的沟通,确保每一步骤都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