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其中:
应纳税所得额 的计算方法有两种: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适用税率:
根据企业所在地的具体税率确定。
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
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速算扣除数:
用于简化计算的一个数值,当适用税率有多个级距时,速算扣除数可以帮助快速计算应纳税额。
示例
假设某企业某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不征税收入为100万元,免税收入为50万元,各项扣除为200万元,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为50万元。适用税率为25%。
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 = 1000万元 - 100万元 - 50万元 - 200万元 + 50万元 = 600万元
应纳税额 = 600万元 × 25% = 150万元
间接计算法
会计利润总额 = 1000万元 - 100万元 - 50万元 - 200万元 = 650万元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 0万元(假设没有额外调整)
应纳税所得额 = 650万元
应纳税额 = 650万元 × 25% = 162.5万元
根据上述计算,无论采用直接计算法还是间接计算法,最终确定的应纳税额均为150万元。
建议
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正确计算各项收入和扣除,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