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政策细则如下:
居住证积分规则
办理居住证后,每年签注一次,每次积6分(京津冀都可加分)。
社保积分规则
五险缴费月份12-36个月之间,每年积22分;缴费月份超36个月的这部分,每年可积28分;补缴社保和个人缴费不计算分数。
购房积分规则
市内六区新房每年积10分/一次性加15分;二手房每年积10分。
环城四区新房每年积12分/一次性加25分;二手房每年积12分。
滨海新区新房每年积15分/一次性加30分;二手房每年积15分。
远郊区县新房每年积12分/一次性加25分;二手房每年积12分。
受教育程度积分规则
本科及以上学历20分;大专学历10分(学信网可查询)。
年龄积分规则
35周岁以下(含)10分;36岁-45周岁5分,超过45周岁不加分。
技能证或职业资格证积分规则
从五级到一级,初级到高级,加分在5-30之间。
其他加分项
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本市投资办企业;
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本市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本市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未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保缴费,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申报指导分值
申报指导分值为110分,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积分落户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真实、有效的材料原件照片,如居民身份证、天津市居住证、居民户口簿等。
市政务服务中心、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窗口网上受理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并通过全国人口信息库对申请人的户籍身份进行审核。
预审通过的申请人,在受理期内网上预约,并在预约的时间前往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积分窗口或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建议:
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定期关注天津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