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开户许可证

时间:2025-02-15 06:18:57 主机游戏

银行开户许可证是由 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一种开设基本账户的凭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凭此证,办理其它金融往来业务。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办理条件

申请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应出具以下相关的证明文件:

1.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2. 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批文及复印件;

3. 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及复印件;

4.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及其复印件;

5. 社会团体登记证及复印件;

6. 民营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及复印件;

7. 法律服务执业证书。

变更手续

1. 存款人如需变更单位名称、法人等事项,应书面向开户行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经开户行签署意见后持原开户许可证正、付本或审核卡到当地人民银行换发新证(卡);

2. 存款人如需撤销存款账户,必须向开户行交回开户许可证正本,由开户行于7日内报送人民银行进行撤销。

法律依据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建议:

1. 在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时,务必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文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变更;

2. 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银行业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