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指 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该政策旨在支持特定行业的发展,如先进制造业、工业母机企业、集成电路企业等。
适用企业
先进制造业企业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工业母机企业
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集成电路企业
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87号、财政部税务局公告2022年11号》。
会计处理
计提加计抵减额
企业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和规定的加计抵减比例,计算当期应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计算公式为: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 =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 加计抵减比例。
企业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进行备查簿登记,并具体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中。
实际抵减应纳税额
当期实际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应以一般计税项目的应纳税额为限。
即,如果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则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注意事项
纳税人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无需再提交相关声明,清单由工信部门牵头制定,清单内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系统会弹出相关提示,引导纳税人申报享受对应的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可以同时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和即征即退政策,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多项加计抵减政策。
符合现行留抵退税政策条件的纳税人,无论是否享受过加计抵减政策,均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