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主要用于留学回国人员在 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以下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本人亲自办理
时间:毕业(结业)回国前,不可提前办理。
材料: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
委托他人办理
时间:已回国留学人员(回国期限不超过一年者)。
材料:
委托人护照复印件(照片页)。
委托人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人国内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信或街道证明信原件。
经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写明委托的事由、在新学习和结业时间及相关简况,并写明被委托人的护照号码。
最终毕业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被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邮寄办理
材料:
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到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上注册登记后打印)。
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
有效护照身份页、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
毕业证及学位证。
成绩单(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
审核与查询
审核时间: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
查询方式:审核办理结果会在报到登记系统里显示,请申请者在邮寄材料后经常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
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
如果需要在国内对国外取得的学历证书进行认证,可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其他做认证需要的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用于购买国产免税车辆、办理就业落户手续、享受国家及各地针对留学回国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等。
建议尽量在回国前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确保顺利办理国内相关手续。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办理,回国后也可以申请,但可能需要提供更多额外的证明材料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