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于 2016年4月启动,2017年12月28日公布结果,在95个一级学科范围内开展(不含军事学门类等16个学科),共有513个单位的7449个学科参评。评估结果按照“精准计算、分档呈现”的原则,根据“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为9档公布。
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A+档:前2%或前2名
A档:2%~5%
A-档:5%~10%
B+档:10%~20%
B档:20%~30%
B-档:30%~40%
C+档:40%~50%
C档:50%~60%
C-档:60%~70%
评估工作遵循“自愿申请、免费参评”原则,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数据以“公共数据和单位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获取。
建议:
查看完整评估结果:
可以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官方网站或其他官方渠道查看详细评估结果。
关注评估指标:
了解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等。
参考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高校学科建设、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