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 区委书记的级别存在多种情况,具体取决于所在城市的行政级别以及个人职务情况。以下是区委书记级别的一些基本情况:
正厅级
直辖市的区委书记通常为正厅级干部。例如,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四个直辖市的区委书记与地级市市委书记级别相当,均为正厅级。
副厅级
部分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区委书记为副厅级干部。例如,成都、长春、西安等副省级城市的区级行政机关担任区委书记,官至副厅级,就成为标配。
还有一些区委书记虽然上级部门的行政建制不是副省级,但由于同时担任市委常委或州委常委,因而也取得了副厅级干部的行政级别。
正处级
一般地级市及其下属区的区委书记为正处级干部。例如,普通地级市的区委书记和县委书记的行政级别均为正处级。
其他情况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新区或经济特区的区委书记,可能会高配副厅级干部。
综上所述,区委书记的级别涵盖了正厅级、副厅级和正处级等多种情况,具体级别需要根据个人所在城市的行政级别和职务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