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会自动续期,这意味着 房屋土地使用权在70年产权到期后会自动延续,业主无需进行额外申请或支付额外费用。
然而,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具体金额可能会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即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进行缴费。也有专家指出,续费可能会按当时的1%至10%来增收。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和费用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调整。
此外,如果房屋业主希望在70年产权到期后继续使用土地,可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要求续期。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金价格通常会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但具体金额会依据当时的地价水平和政策规定来确定。
在特定情况下,如根据城市规划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能会收回土地和地上的建筑物。此时,房屋业主无法继续使用该土地和房屋。对于被收回的土地和房屋,国家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总结来说,70年产权到期后,房屋所有权仍归购房者所有,但需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续期土地使用权。继承与转让权利不受影响,房屋仍然可以依法继承和转让。各地政府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以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