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的征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应税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如水蒸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水污染物,如化学需氧量、氨氮等。
固体废物,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
噪声,主要指工业噪声。
征税标准
排放浓度:根据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情况征税。
排放量:根据实际排放量计算税额。
污染当量数: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按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固体废物:按固体废物的排放量计算,即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综合利用量、贮存量和处置量。
噪声:按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计算。
税额标准
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3.9元。
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
固体废物:每吨5元—1000元。
噪声:每月350元—11200元。
免税与减税
免税情况:如农业生产排放的污染物等。
减税政策:如排放浓度低于国家和地方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保税。
征收管理
环保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其他规定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这些标准旨在通过经济手段促进企业和个人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具体的税额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由地方政府在法定税额幅度内提出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