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居民个人所得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税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具体税率如下:
不超过3.6万元的,3%
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10%
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20%
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25%
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30%
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部分,35%
超过96万元的部分,45%
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年可享受12000元的扣除,如果是两个及以上子女,可在标准上加和。如果是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还可以按照400元/月和2000元/月的标准分别扣除。
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支出,按照每年4800元(每年扣除48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首套房贷款利息,每年扣除额度最高为12000元,扣除期限最长240个月。
住房租金:根据租房地点和租金情况,分为四个档次的扣除标准,最高每月1500元。
赡养老人:被赡养人60岁以上的,每人每年可扣除24000元,如果是60-69岁的,每年扣除22800元。
大病医疗:个人在医保目录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每年可扣除限额为80000元。
其他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这些扣除标准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特别是针对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等支出较大的方面。建议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合理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以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