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补偿
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其他补偿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用于覆盖宅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和过渡期租房等费用。
搬家周转费:按照被拆迁人家中的人口数进行补偿。
鼓励补偿费:用于让被拆迁人可以积极配合拆迁等工作。
综合性补偿
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一种补偿方式。
这些补偿标准旨在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并尽量使其生活水平不降低。具体的补偿金额和方式可能会因地区、房屋结构、土地用途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照当地政府的具体规定和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