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结果的期限如下:
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如果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时限可以中止。
劳动能力鉴定: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 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因此,工伤鉴定结果一般在申请之日起60日内出具,复杂的可延长30日,最迟不会超过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