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软件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职工培训费用税前扣除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企业外购软件可以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特定区域税收优惠政策
软件企业还可以享受地方性税收扶持政策,例如地方政府的财政奖励,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返还扶持。
建议
软件企业应当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税负并促进企业发展。
企业应确保自身符合相关政策的适用条件,并按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备案。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议积极申请相关税收优惠,以最大化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