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的 行政级别通常是副处级。具体来说,副县长是县处级副职,属于八级干部。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直辖市的市辖区、副省级城市的区或一些经济发达的县区,副县长的职务级别可能会被定为正处级。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些情况下副县长的级别可能为正处级,但这并不是普遍规则,而是根据地方发展情况和行政权力集中的程度来确定的特例。此外,副县长的行政级别还可能受到其党内职务和分管工作的影响,例如,常务副县长通常还会担任县委常委和县政府党组副书记等职务。
综上所述,副县长一般为副处级,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也可能为正处级。具体级别还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个人职务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