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句话出自西汉史学家司马迁的《史记·报任少卿书》。这句话的意思是,人终究免不了一死,但死的价值不同,有的人死得比泰山还重,有的人死得却比鸿毛还轻,这取决于他们死的原因和意义。
具体来说:
重于泰山:
当一个人为正义、为国家、为人民的利益而牺牲时,他的死就具有了崇高的价值。例如,革命先烈为了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献出生命,他们的死比泰山还重。
轻于鸿毛:
如果一个人的死是毫无意义的,比如为了个人的私利、贪婪或愚昧而丧命,那么这种死就显得微不足道。这种人生意义在社会和历史的评价中是负面的。
这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人生价值的差异性,并提倡为正义事业而献身。它提醒我们,人生的意义不仅在于生存的时间长短,更在于我们如何度过这一生,是否为社会和他人做出了有意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