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尊严权包括以下方面:
生命权:
确保个人享有生命的权利,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剥夺生命的行为。
姓名权:
个人有权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的姓名,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肖像权:
个人拥有自己的肖像不受歪曲、丑化、玷污和商业化利用的权利。
名誉权:
个人享有名誉不受侵犯、贬低、诽谤等行为的权利。
信用权:
个人和法人的信用受到保护,禁止任何诋毁、损害其信用的行为。
隐私权:
个人有权要求其私人生活和信息不被非法获取、披露或利用。
荣誉权:
个人享有的荣誉不受侵犯的权利。
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人格尊严权,旨在保护个人在人格方面的完整性、尊严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