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溶肥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化学指标
总氮含量不得低于19%。
有效磷含量不得低于52%。
氧化钾含量不得低于38%。
硫酸根含量不得低于5%。
钙含量不得高于1%。
镁含量不得高于1%。
微量元素指标
铁含量不得低于0.5%。
锌含量不得低于0.05%。
锰含量不得低于0.05%。
铜含量不得低于0.05%。
重金属指标
汞含量不得高于0.01%。
砷含量不得高于0.01%。
铅含量不得高于0.01%。
镉含量不得高于0.01%。
产品剂型与标准
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1107-2010):
粉剂的大量元素N、P、K≥50%,微量元素含量≥0.2~3.0%。
中量元素水溶肥料(NY2266-2012):
粉剂产品Ca≥10.0%或Mg≥10.0%或Ca+Mg≥10%。
水剂产品Ca≥100g/L或Mg≥100g/L或Ca+Mg≥100g/L。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NY1428-2010):
固体产品的微量元素含量≥10%。
液体产品的微量元素含量≥100g/L。
含氨基酸水溶肥料(NY1429-2010):
游离氨基酸含量,固体产品和液体产品分别不低于10%和100g/L。
至少两种微量元素的总含量分别不低于2.0%和20g/L。
其他要求
水溶肥的配方必须科学合理,符合植物生长的需求。
产品性能和效果必须能够通过试验和评估验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原料应稳定、安全,并符合相关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水溶肥的质量和安全性,满足植物生长的营养需求,并减少对环境的潜在危害。建议在选择水溶肥时,参考最新的国家标准,以确保选购到合格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