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进展观的基本要求是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一要求包含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全面发展:
全面发展意味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需要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同时注重质量和效益,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
协调发展:
协调发展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及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通过“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来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协调,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的协调。
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强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
这些要求体现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通过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方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