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廉朴:
指政府及其官员取之于民者少而用之于民者多,强调的是官员应当廉洁奉公,减少对民众的索取,增加对民众的贡献。
廉节:
指政府及其官员在国家管理活动和处理与社会公共事务有关的活动中具有清廉无私的品德,也称廉德。
廉制:
即有关廉政的制度,包括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旨在规范官员的行为,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政局:
要造就一个公正廉明的政治局面和政治氛围,确保政治清明,政治环境清廉。
政制:
要建立廉洁高效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通过制度来约束官员行为,防止权力滥用。
政策:
要制定并严格实施确保政治清明的政策和措施,以取信于民,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政德:
要求各级官吏树立廉洁奉公的官德和不贪不淫的私德,以为民之表率,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教育: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制度:
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制度建设是预防腐败工作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环节。
监督:
强化监督抓预防,创新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防控廉政风险:
建立健全防控廉政风险制度,提前识别和防范潜在的廉政风险。
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岗双责:
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一案双查:
严格执行问责机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报告两评议: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全委会委员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两个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三转:
指纪检监察机构在聚集主业主责过程中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三重一大: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三会一课: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政治纪律: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
组织纪律:
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和决策过程规范化。
廉洁纪律:
遵守党的廉洁纪律,坚决反对腐败现象,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群众纪律:
遵守党的群众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工作纪律:
遵守党的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党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生活纪律:
遵守党的生活纪律,保持健康的生活作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廉政建设的框架,旨在通过多方面的努力,确保政府及其官员清正廉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