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作业中的“十不吊”原则是为了确保作业安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
指挥不明不吊:
在无明确指挥信号或信号不清晰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超载不吊:
严禁超过塔吊的额定起重量进行吊装作业。
斜拉斜拽不吊:
必须确保吊物垂直起吊,防止吊物晃动或脱落。
吊物站人不吊:
在吊物上有人或存在其他活动物体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塔吊的安全装置(如限位器、制动器等)必须灵敏可靠。
埋地下物不吊:
埋在地下或粘连在地面上的物体,不知重量时不得吊运。
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作业区域光线阴暗时不得进行吊运作业。
材料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散物必须装载适中,捆扎牢固,防止在吊装过程中散落伤人。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吊物边缘锋利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如加垫木板等),防止割伤钢丝绳或人员。
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在六级及以上强风天气下,不得进行吊装作业,防止风载对塔吊造成不稳定影响。
这些规定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吊装作业中的风险,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这些原则,并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及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