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十不吊”内容如下:
超载不吊:
当吊运的货物超过塔吊的额定负荷时,不得进行吊运。
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在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应停止塔吊的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当吊运的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固时,不得进行吊运。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当塔吊的安全装置(如限位器、安全阀等)失灵时,不得进行吊运。
吊物上站人不吊:
在吊运的货物上站人时,不得进行吊运。
斜吊不吊:
当吊运的物体斜拉斜吊时,不得进行吊运。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当指挥信号不明确或存在多人指挥时,不得进行吊运。
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当吊运的物体埋藏在地下或粘连在地面上且重量不明时,不得进行吊运。
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在作业区域光线阴暗,无法看清吊物、作业场地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吊运。
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当吊运的物体边缘锋利或无防护措施时,不得进行吊运。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塔吊作业的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