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是指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具体来说,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党委(党组)集体责任
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负有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听取和审议报告等责任。
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包括谋划、部署、选人用人、制度建设、统筹、检查、考核、报告、保障等项责任。
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
传达学习:组织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组织推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教育监管: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
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落实主体责任的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其他相关要求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明确牵头工作、分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终组织开展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
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各级党委(党组)能够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