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又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是指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负责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
发包人具有以下特点:
主体资格:
发包人必须具有合法的工程发包主体资格,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支付能力:
发包人应具备支付工程价款的能力,以确保承包人能够按时获得报酬。
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可以是具有该资格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前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发包人通常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的质量、进度、付款方式等。发包人有权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同时,发包人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综上所述,发包人在工程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资格和能力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最终的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