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36种重大疾病包括:
1. 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
4. 终末期肾病
5. 多个肢体缺失
6.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7. 良性脑肿瘤
8.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9.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0.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1. 严重脑损伤
12. 严重帕金森病
13.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14.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15.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16. 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或者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17. 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或称为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18. 深度昏迷
19. 双耳失去听力
20. 双眼视物无感
21. 全身瘫痪
22. 心脏瓣膜手术治疗
23. 严重Ⅲ度烧伤
24.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25. 主动脉瘤切除进行手术治疗
26. 多发性硬化症
27. 由于接受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病例
28. 植物人状态
29. 系统性红斑狼疮病症
30. 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即I型糖尿病)
31. 原发性心肌病
32. 重症肌无力病症
33.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34. 坏死性筋膜炎
35. 终末期肺病
36. 儿童白血病(含畸形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37. 儿童先心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
38. 食管癌
39. 胃癌
40. 结肠癌
41. 直肠癌
这些疾病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并且涵盖了多个医疗领域,包括肿瘤、心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肾病、重大手术、严重感染和免疫系统疾病等。这些疾病被认定为具有极高风险,因此受到国家政策的重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