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代理费的收费标准主要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并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
货物招标:1.5%
工程招标:1%
服务招标:1.5%
中标金额100-500万元
货物招标:1.1%
工程招标:0.7%
服务招标:0.8%
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
货物招标:0.8%
工程招标:0.55%
服务招标:0.45%
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
货物招标:0.5%
工程招标:0.35%
服务招标:0.25%
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
货物招标:0.25%
工程招标:0.2%
服务招标:0.1%
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
货物招标:0.05%
工程招标:0.05%
服务招标:0.05%
中标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
货物招标:0.01%
工程招标:0.01%
服务招标:0.01%
此外,如果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可以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计算示例:
假设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则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计算如下:
100万元 × 1.0% = 1万元
(500-100)万元 × 0.7% = 2.8万元
(1000-500)万元 × 0.55% = 2.75万元
(5000-1000)万元 × 0.35% = 14万元
(6000-5000)万元 × 0.2% = 2万元
合计收费 = 1 + 2.8 + 2.75 + 14 + 2 = 22.55万元
这些标准适用于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包括编制招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项目的中标金额和招标代理服务的具体内容,参照上述标准进行费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