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组工作规则概述
中央巡视组是代表党中央开展巡视工作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以确保党的纪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巡视范围与内容
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包括: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同级政府党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党组
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
巡视内容主要围绕党的纪律执行情况,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
工作方式与权限
中央巡视组的工作方式多样,包括:
听取专题汇报
列席有关会议
受理来信、来电、来访
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
个别谈话
调阅、复制有关资料
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进行走访调研等
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工作程序
中央巡视组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巡视准备
巡视了解
巡视汇报
巡视反馈
移交督办
纪律与责任
中央巡视组在巡视工作中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中央巡视组可以直接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巡视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巡视工作的客观公正。
附则
本规则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旨在规范中央巡视组的工作,确保巡视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党的建设和发展。
这些规则为中央巡视组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高巡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