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和政协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性质与组成
人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由有选举权的选民选举产生,具有区域性特点,代表所在区域。
政协: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由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组成,具有界别性和行业性特点,代表通过协商、推荐产生。
法律地位与职权
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具有立法权、任免权、监督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其决议和法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政协:政协不是国家机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其提案和意见具有建议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力。
会议与运作
人大:全国人大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地方各级人大也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人大常委会在会议期间外定期召开,行使部分国家权力机关职能。
政协:政协全体会议通常每年举行一次,叫做政协会议。
选举与任命
人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
政协:政协成员不通过选举产生,而是由各参加单位推荐产生。
提案与议案
人大:人大代表提出的叫做议案,经表决通过后具有法律效力。
政协:政协委员提出的叫做提案,不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人大和政协虽然都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机构,但在性质、组成、法律地位、职权、会议运作、选举与任命以及提案与议案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立法和监督权,而政协则主要承担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