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是指 国家为了鼓励出口,对出口商品在国内已经缴纳的税款进行退还的一种政策。具体来说,出口退税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使用进口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产品出口时,将退还已缴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缴纳的国内税费,即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时,将退还已缴纳的生产货物的国内税费。
这种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使出口货物的总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重征税,从而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扩大出口创汇。
出口退税的条件包括:
1. 货物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商品。
2. 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在中国,出口退税自1985年开始实行,几经调整后,目前免征出口货物消费税,增值税也完全退还(部分规定商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