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过渡性养老金的基本公式
过渡性养老金 = 本省养老金计发基数 × (1+平均缴费指数) ÷ 2 × 视同缴费年限 × 过渡性系数。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退休时当地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计发系数(R)
R 为计发系数,其值在 1%到 1.4%之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后确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公布执行。
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过渡性系数
过渡性系数通常为 1.2%。
综合公式
过渡性养老金 = 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 × 1995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 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 × 1.2%。
示例计算
假设某退休人员的情况如下:
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 8000 元
1995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 0.8
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为 30 年
过渡性系数为 1.2%
则过渡性养老金 = 8000 × 0.8 × 30 × 1.2% = 2304 元。
建议
由于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涉及多个变量和系数,建议退休人员携带自己的缴费记录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计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