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聘用制和编制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岗位属性
编制教师:由本省/区/市/县教育厅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公开招聘,招聘流程较为严格,包括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和公示等环节。通过考察后签订入职合同,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
聘用制教师:招聘形式较为灵活,一般由学校自行发布招聘通知,或者由教育厅和人社局组织。招聘流程相对简洁,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类似企业雇主与员工的性质。
福利待遇
编制教师: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工资由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奖金补贴、职称工资等部分组成,职称工资和工龄工资随职称和教龄增长而增加。此外,还享有许多隐形福利,如社保公积金、带薪假期、各种补贴、免费职工宿舍、免费/低价食堂和节假日福利等。
聘用制教师:工资由学校制定,工资是否有保障与个人能力和学校发展息息相关。在职称晋升和工龄方面,一般无法保证。虽然近几年在改革,但实际操作中仍与在编教师存在较大差异。
稳定性
编制教师:工作极其稳定,享受单位较多福利,基本上不犯大错误不会被开除。合同规定最低服务期限,一般为3年或5年。
聘用制教师:工作相对不稳定,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学校有更高的管理权限,在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教师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权益
编制教师:享有更多的权益,如调动、职称晋升、退休后享受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等。
聘用制教师:权益较少,如参与学校决策、科研机会和升迁空间等较少。
综上所述,教师聘用制和编制在岗位属性、福利待遇、稳定性和权益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编制教师享有更多的稳定性和福利待遇,而聘用制教师则相对灵活,但待遇和权益相对较少。建议在选择教师岗位时,了解清楚相关制度和待遇,以便做出更合适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