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收入类调整项目
视同销售收入: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
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根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填报。
其他收入类调整项目如接受捐赠收入、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等。
扣除类调整项目
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捐赠支出、利息支出、住房公积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税收滞纳金、赞助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
资产类调整项目
资产折旧和摊销、资产减值准备金、资产损失项目等,需填写相应附表并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进行汇总调整。
特殊事项调整项目
包括特殊重组、一般重组、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境外应税所得、不允许扣除的境外投资损失、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减免税项目所得、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
其他调整项目
包括其他需要调整的纳税项目。
在填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时,纳税人需要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填入“账载金额”栏,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填入“税收金额”栏,并根据相关附表计算填报“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
建议:
确保所有需要调整的纳税项目都正确填报在相应的栏目中。
对于复杂的调整项目,建议详细阅读并遵循相关附表的填报说明,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税务咨询,以确保纳税申报符合相关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