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工作机关是党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政治机关,是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党的工作机关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办公厅(室):
作为党委的综合部门,负责推动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按照党委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工作,承担党委运行保障具体事务。
职能部门:
负责党委某一方面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行使相对独立的管理职能,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工作。例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等。
办事机构:
协助党委办理某一方面重要事务的机构,通常是指党委为加强跨领域、跨部门重要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而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例如,党委网信办、编办、港澳台办等。
派出机关:
党委为加强对特定领域、行业、系统领导而派出的工作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代表党委领导该领域、行业、系统的工作。例如,直属机关工委、教育工委等。
党的工作机关开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2. 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
3. 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和机关工作活力;
4. 坚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党的各项工作协调一致、协同推进;
5.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依照党章党规履行职责;
6. 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支持同级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这些原则和职责确保了党的工作机关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