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以下六项:
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修改党的章程。
选举中央委员会。
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这些职权体现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作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的重要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