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包括:
参加党的有关会议:
党员有权参加党的有关会议,包括党小组会、党员大会以及按照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应当参加的有关会议。
阅读党的有关文件:
党员有权阅读按规定可以阅读的各种党内文件,以了解党的主张和意图。
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党员有权根据党组织的计划提出接受教育培训的要求,以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
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这是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党员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本地区本部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并有被选举权。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党员有权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持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党员有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持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这些权利旨在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党员更好地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的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