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领导干部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概览
1. 适用对象与情形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主要针对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厅局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以上的领导干部。涉及的经商办企业情形包括投资开办企业、担任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等高级职务、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及从业、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等行为。
2. 禁业要求
不同层级和类别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经商办企业行为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职务层次越高,要求越严格。例如,高级别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特定行业内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限制。
3. 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需每年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经商办企业情况。年度集中报告后新产生的经商办企业情况也需及时报告。
4. 纪律要求
对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将严肃纪律要求,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没收非法所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严重者将依法惩处。
5. 特殊规定
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在党政机关及所属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工作的,一律不得离职经商、办企业。
不在党政机关及所属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得利用领导干部的影响和关系经商、办企业,非法牟利。
6. 纠正与处理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经商办企业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应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将受到辞职或职务调整等处分。
7. 其他限制
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不得担任各类企业职务,已担任的必须立即辞职。
离休、退休干部除特定情况外,不得到企业任职,且到企业任职后不再享受离休、退休待遇。
结论
最新的领导干部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经商办企业的监督,防止利益冲突,促进廉洁从政和家风建设。通过明确禁止性规定、建立报告制度、强化纪律要求,旨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这些规定为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划定了清晰的行为边界,强调了遵守党纪国法的重要性,并体现了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