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位级别划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主要分为 领导职务和 职级两类。
领导职务
国家级:
国务院总理:一级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省部级:
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司厅局级:
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县处级:
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乡科级:
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科员:九至十四级
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职级
综合管理类:
巡视员
调研员
主任科员
科员
行政执法类:
督办
高级主办
主办
行政执法员
专业技术类:
总监
高级主管
主管
专业技术员
级别:
公务员级别分为27级,1级为最高级,27级为最低级,级别与工资等福利待遇挂钩
此外,政府职位还包括 党组和 党组成员,其中 党组在政府系统中发挥领导作用,而 党组成员不属于领导职务,没有对应的行政级别,具体行政级别需根据其担任的职务确定。
建议:
在实际应用中,公务员的晋升和待遇主要依据职务和职级的对应关系,因此了解这些级别划分对于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新入职的公务员,明确自身的职务和职级,有助于更好地规划职业生涯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