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行政级别划分如下:
国家级:
包括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
省部级:
包括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
司厅局级:
包括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
县处级:
包括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
乡镇科级:
包括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
副部级单位:如国务院直属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及由国务院部委代管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工信部代管)等。
副省级市:包括哈尔滨市、长春市、沈阳市、大连市、青岛市、南京市、宁波市、厦门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西安市等13个计划单列市和济南市、杭州市。
股级:虽然股级不是正式的行政级别,但在实际操作中,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一种习惯称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