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增加值是指 服务行业在一个周期内(一般以年计)比上个清算周期的增长值,是国民经济产业分类中除农林牧渔业、工业和建筑业以外的常住单位(即第三产业)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指一年)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即常住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
具体来说,服务业增加值的测算方法主要包括生产法和收入法。生产法是通过计算服务业的总产出减去中间消耗来得到增加值;收入法则是加总服务业的收入来源,包括劳动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等。
服务业增加值是反映地区或行业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价值的重要宏观经济指标,常用于评估服务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和拉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