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公示是在 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后进行的。具体流程如下:
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并综合讨论研究后,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
支委会研究决定后,将拟确定发展对象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并记录公示结果。
公示无异议后,支委会将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上报给上级党委进行备案。
因此,发展对象公示是在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人选之后进行的,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上级党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