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的有效期通常为 一年。法律规定,暂住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并且到期后会自动作废,需要办理新的暂住证。
具体规定如下:
1. 暂住证的有效期是 一年,到期自动作废,需要办理新证。
2. 暂住期满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
3. 法律依据包括《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和《暂住证申领办法》第六条。
因此,暂住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到期后需要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建议您注意暂住证的到期时间,并在到期前及时办理相应的手续,以避免因证件过期而带来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