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台湾签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
(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意见,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意见,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 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应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现役军人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赴台签注的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
申请人照片
一张及有效的《数字相片回执》。
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证件。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如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同行)、亲属关系公证书(如有直系血亲或配偶随行)、旅行行程表等。
请根据个人情况和申请类型(如探亲、商务、旅游等)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注意材料的有效期和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