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的由来可以追溯到 夏商周时期的雅言,经过 元明清时期的官话,到 民国时期的国语,最终形成于 新中国成立后的普通话。
夏商周时期:
汉民族共同语称为“雅言”,主要流行于黄河流域,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的语言就是雅言。
汉代:
民族共同语称为“通语”,各地讲不同方言的人可以用通语进行交际。
唐宋时期:
人们写文章、作诗词非常注意使用“正音”(国家颁布的读音),这时的汉民族共同语仍称为“官话”。
明清时期:
汉民族共同语继续称为“官话”。
民国时期:
汉民族共同语被称为“国语”。
新中国成立后:
现代标准汉语从“国语”改为“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作为标准音,以北方的官话作为基础方言,以现代的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清末:
普通话一词在清末出现,朱文熊在1926年出版的《江苏新字母》中首次提出“普通话”的名称,并注明普通话是“各省通用之话”。
20世纪初:
随着国语运动的推进,北京语音的地位逐渐得到确立。
1949年:
新成立的北京中央政府确定现代标准汉语由“国语”改称“普通话”。
现代:
普通话作为中国的法定通用语言,推广使用普通话成为文字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综上所述,普通话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经历了从雅言到官话,再到国语,最终形成普通话的演变。普通话的标准音是北京语音,基础方言是北方的官话,语法规范是现代的白话文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