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公司可以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创新、促进研发和产业发展。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税收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软件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款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生产性服务业加加计抵扣
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软件出口免税
计算机软件出口实行免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免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减免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职工培训费用扣除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税前扣除。
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这些政策涵盖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研发费用等多个方面,为软件企业提供了全面的税收支持。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优惠政策进行申报和享受。建议企业及时关注政策动态,确保合规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