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包括单位的全称、所处地理位置、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持有各类证照的情况等。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事故现场的具体状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
详细叙述事故从发生到结束的过程,包括事故发生前的情况、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等。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详细列出事故的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
描述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的紧急措施和救援行动。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包括事故现场的其他重要信息,如事故引发的次生灾害、再次发生事故的可能性等。
事故发生后出现的新情况:
如果事故报告后出现了新的情况,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调查情况 (针对重大事故):包括事故调查组的组成、调查过程、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等。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事故处理情况:
包括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情况、事故发生单位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
这些内容有助于全面了解事故情况,为事故调查、处理、防范和整改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