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级防护标准如下:
一级防护标准
适用情况:适用于一般性医疗卫生服务,如门诊、体检、普通病房等。
防护措施:
穿工作服(白大褂)
戴一次性使用帽子
穿一次性使用隔离衣
戴一次性使用手套
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有污染时随时更换)
二级防护标准
适用情况:适用于对病原体传播有一定风险的医疗卫生服务,如感染科、ICU、手术室等。
防护措施:
戴一次性使用帽子
医用防护口罩(N95或更高级别医用防护口罩)
护目镜(防雾型)或防护面罩(防雾型)
医用防护服或穿工作服(白大褂)外罩一件医用防护服
戴一次性使用手套
穿一次性使用鞋套
三级防护标准
适用情况:适用于高度危险的医疗卫生服务,如处理高致病性病原体的实验室、隔离病房等。
防护措施:
除按二级防护要求外,将护目镜(防雾型)或防护面罩换为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更高级别带电动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正压式头套)
这些防护标准旨在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条和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