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把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与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把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正确开展舆论监督统一起来。
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闻信息需求,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人民群众作为报道主体和服务对象。
多宣传基层群众的先进典型,多挖掘群众身边的具体事例,多反映平凡人物的工作生活,多运用群众的生动语言,使新闻报道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呼声,批评侵害人民利益的现象和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
努力到一线、到现场采访核实,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
坚持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确保新闻要素及情节准确。
遵守党的新闻工作纪律,尊重和保护新闻媒体作品版权。
发扬优良作风
敬业奉献、诚实公正、清正廉洁、团结协作、严守法纪,做到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持改进创新
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顺应全媒体发展要求。
创新理念、内容、体裁、形式、方法、手段、业态等,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
善于运用网络新技术新应用,不断提高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遵守法律纪律
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获取新闻素材,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及情节准确。
报道新闻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事实,不摆布采访报道对象,禁止虚构或制造新闻。
刊播新闻报道要署作者的真名,摘转其他媒体的报道要把好事实关,不刊播违反科学和生活常识的内容。
刊播了失实报道要勇于承担责任,及时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响。
对外展示良好形象
新闻工作者应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做政治坚定、引领时代、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信赖的新闻工作者。
这些准则旨在确保新闻工作者在职业活动中遵循道德规范,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治观念,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和国家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