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时间:2025-02-13 22:14:51 网络游戏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是指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下是关于该罪名的详细解释:

犯罪主体

该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仅限于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以其他技术手段获取数据的行为,仍故意为之。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要件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客观方面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未经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的行为。

情节严重

“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大量获取他人计算机数据的行为。具体情形包括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获取其他身份认证信息五百组以上,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明确规定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及其处罚标准。

数罪并罚

如果被告人同时符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两个犯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从一重罪即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处罚,且属情节特别严重。

建议

合法合规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或非法获取数据。

加强网络安全意识:个人和企业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被非法获取。

严厉打击犯罪行为:执法部门应加大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打击力度,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法律适用和裁判结果应以法院的判决为准。